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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没食子酸丙酯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没食子酸丙酯别名:棓酸丙酯CAS号:有分子式:C10H1205含量:99%级别:食品级包装:1*25kg性质:没食子酸丙酯为白色至淡黄褐色结晶性粉末或乳白色针状结晶。没食子酸丙酯无臭,稍具苦味,水溶液无味。有吸...


  • 价格: 150
  • 物品单位: 公斤
  • 品牌: 湖南聚硕
  • 产地: 中国 湖南长沙

产品详细说明

主要用途 抗氧化剂
执行标准 国标
CAS
型号 食品级
包装规格 1*25
有效物质含量 99%
含量 99%

产品名称:没食子酸丙酯

别名:棓酸丙酯

CAS号:有

分子式: C10H1205

含量:99%

级别:食品级

包装:1*25kg

性质:没食子酸丙酯为白色至淡黄褐色结晶性粉末或乳白色针状结晶。没食子酸丙酯无臭,稍具苦味,水溶液无味。有吸湿性,光照可促进其分解。没食子酸丙酯难溶于水,易溶于热水、乙醇、乙醚、丙二醇、甘油、棉籽油、花生油、猪油。熔点146~150℃,对热较敏感,在熔点时即分解,因此应用于食品中其稳定性较差,不耐高温,不宜用于焙烤。

 产品详细说明: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规定,没食子酸丙酯可用于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速煮面、速煮米、罐头,*使用量为0.1g/kg(以脂肪总量计)。与其他抗氧化剂复配使用时,PG不得超过0.05g/kg(以脂肪总量计)。没食子酸丙酯使用量达0.01%时即能着色,故一般不单独使用,而与BHA,BHT或与柠檬酸、异抗坏血酸等增效剂复配使用。复配使用时BHA、BHT的总量不超过0.1g/kg,PG不超过0.05g/kg。PG用量约为0.05g/kg即能达到良好的抗氧化效果。没食子酸丙酯使用时,应先取少部分油脂,将PG加入,使其加热充分溶解后,再与全部油脂混合。一般是在油脂精炼后立即添加或者以m(PG):m(柠檬酸):m(95%的乙醇)按1:0.5:3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徐徐加入油脂中搅拌均匀。另外,因没食子酸丙酯有与铜、铁等金属离子反应变色的特性,所以在使用时应避免使用铜、铁等金属容器。具有鳌合作用的柠檬酸、酒石酸与PG复配使用,不仅起增效作用,而且可以防止金属离子的呈色作用。

【应用领域】:

1、食品:用于口香糖、巧克力、各种糖果、饮料、牛奶、酸奶、面包、果脯、饼干、果酱、八宝粥等食品。 

3、工业制造:蓄电池、精密铸件等

4、烟草制品:可代替甘油作烟丝的加香、防冻保湿剂

5、家庭调味品:

6、化妆品:洗面乳、美容霜、化妆水等

【食品中PG使用量】: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规定:没食子酸丙酯可用于食品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其*使用量为0.1g/kg。动物油 0.001%-0.01%; 植物油 0.001%-0.02%;全脂奶粉 0.005%-0.01%; 人造黄油 0.001%-0.01%;面包 0.001%-0.004 %; 谷类食品 0.003%;口香糖基质 0.1% ;糖果 0.01 %。

【限量】: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规定,没食子酸丙酯可用于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速煮面、速煮米、罐头,*使用量为0.1g/kg(以脂肪总量计)。与其他抗氧化剂复配使用时,PG不得超过0.05g/kg(以脂肪总量计)。

没食子酸丙酯使用量达0.01%时即能着色,故一般不单独使用,而与BHA,BHT或与柠檬酸、异抗坏血酸等增效剂复配使用。复配使用时BHA、BHT的总量不超过0.1g/kg,PG不超过0.05g/kg。PG用量约为0.05g/kg即能达到良好的抗氧化效果。

没食子酸丙酯使用时,应先取少部分油脂,将PG加入,使其加热充分溶解后,再与全部油脂混合。一般是在油脂精炼后立即添加或者以m(PG):m(柠檬酸):m(95%的乙醇)按1:0.5:3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徐徐加入油脂中搅拌均匀。另外,因没食子酸丙酯有与铜、铁等金属离子反应变色的特性,所以在使用时应避免使用铜、铁等金属容器。具有鳌合作用的柠檬酸、酒石酸与PG复配使用,不仅起增效作用,而且可以防止金属离子的呈色作用。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没食子酸丙酯的范围和用量。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使用量/(g/kg)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1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1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和籽类)    0.1    

04.04.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    0.1    

05.02.01    胶基糖果    0.4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1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1    

07.03    饼干    0.1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    0.1    

09.03.04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0.1    

16.06    膨化食品    0.1    

当与二丁基羟基甲苯、丁基羟基茴香醚混合使用时,后二者总量不得超过0.1g/kg。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05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计)。

(1)面包、蛋糕、面条类、通心面、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改善口感和风味。用量0.05%。

   (2)水产糜状制品、罐头食品、紫菜干等,强化组织,保持新鲜味,增强味感

   (3)调味酱、番茄沙司、蛋黄酱、果酱、稀奶油、酱油,增稠剂及稳定剂。

   (4)果汁、酒类等,分散剂。

   (5)冰淇淋、卡拉蜜尔糖,改善味感及稳定性。

   (6)冷冻食品、水产加工品,表面胶冻剂(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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