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途 | 抗氧化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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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国标 |
CAS | 128-37-0 |
型号 |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 1*25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含量 | 99% |
是否进口 | 否 |
中文名称:二丁基羟基甲苯 英文名称: Butylated hy droxytoluene
别名:2,6-二叔丁基对甲酚; 3,5-二叔丁基-4-羟基甲苯; BHT
结构式:
分子式: C15H240
分子量: 220.36
脂溶性抗氧化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 中规定:二丁基
羟基甲苯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
腌腊肉制品、早餐谷类食品,其最大使用量为0.2g/kg。二丁基羟基甲苯与丁基羟基茴
香醚混合使用时,总量不得超过0.2g/kg。二丁基羟基甲苯与丁基羟基茴香醚、没食子
酸丙酯混合使用时,其中二丁基羟基甲苯与丁基羟基茴香醚总量不得超过0.1 g/kg,没
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05g/kg(最大使用量均以脂肪计)。此外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
其他使用参考: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001%~0.01%;植物油,0. 002%~0.02%;焙烤食品,
0.01% ~0. 04%; 谷物食品,0. 005%~0.02%; 脱水豆浆,0.001%; 香精油,0.01%~0.1;食
品包装材料0.02%~0. 1%;口香糖基质用量可达0.1%。 另外如中国台湾省《食品添加剂
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1986) 规定:二丁基羟基甲苯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鱼、贝类
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 用于冷冻鱼、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
最大使用量为0.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FA0/WHO (1984) 规
定:一般食用油脂,单用二丁基羟基甲苯或与丁基羟基茴香醚、叔丁基对苯二酚、没食
子酸酯类合用时,最大使用量为0.2 g/kg (其中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kg)。
与丁基羟基茴香醚、没食子酸酯类合用总量为0.2g/kg,但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
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用于人造奶油,单用或与
丁基羟基茴香醚、没食子酸酯类合用时,最大使用量为0.1g/kg。日本规定:用于鱼、
贝类冷冻品、鲸鱼冷冻品浸渍液(生食冷冻鲸鱼肉除外),最大使用量为1g/kg; 用于
油脂、奶油、鱼、贝类干制品与盐制品。干燥类淀粉,最大使用量为0.2g/kg; 口香糖,
最大使用量为0.75g/kg。